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驾驶员3名,派驻至宿迁市铁路项目建设服务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驾驶员3名。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无违法违纪行为。
4.三年内无严重交通事故记录(2021年8月1日以来)。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驾龄5年以上。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宿迁市铁路项目建设服务办公室从事驾驶员工作。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与宿迁市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二年,逐年续签,工程建设结束解除合同关系,基本工资36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日。
2.报名地点:洪泽湖路便民方舟一号楼206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安全驾驶记录证明,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徐主任18651195759、陈主任15358319288(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