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环境监测中心因发展需要,现委托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好学上进,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岗位要求的良好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计算基准日期为1988年10月10日;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注: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通过微信公众号【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sqzp.com)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岗位信息。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凡有意愿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于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压缩上传至邮箱15358319288@163.com,压缩包按“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的格式命名。在考试前提供上传材料原件进行核实信息,未经核实信息人员,将视为无效报名。(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 (3)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招聘专业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从业经历证明(指经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三者选择其一即可)及其它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5)应聘登记表附照片。3、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6日截止。4、报名咨询电话:18651195759,18115229288。资格初审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报名资格。2、面试: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人员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全部相同,则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sqzp.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另行商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转正后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性质工作人员执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本次招聘工作在江苏省宿迁环境监测中心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江苏省宿迁环境监测中心和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应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