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宿城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文员和男子执法协管员。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失信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一:文员
招聘人数:1名(男女不限)
招聘岗位二:男子执法协管员
招聘人数:2名(男性)
任职要求:
1.热爱综合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适应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2.报考男子执法协管员身高1.7米以上;文员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
4.报名文员岗位要求具备较强的文字材料功底,能够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具有宣传策划、媒体影视制作专业特长者优先录用。
5.司法职业院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综合执法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压缩上传至邮箱15358319288@163.com,压缩包按“宿城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姓名+手机号”的格式命名。需提供资料:应聘登记表(附件中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或者照片以及本人2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需携带身份证。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25日。
2.报名咨询电话:18651195759、18115229288李老师。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法律法规知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分值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100分。
3.综合成绩:根据笔试、面试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三)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四)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公示和录用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通知到岗,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方可聘用,实际聘用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根据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根据用工需求可调整岗位,实行两年一聘(最低服务期一年半)。与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含壹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后,薪资架构为:基本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考核工资500元/月。工作满一年,考核优秀的发放年终奖。
三、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27-80600105。
四、其他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宿城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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